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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件

两任国防部长,魏凤和、李尚福均被判死缓

分类:重大事件 05-09
2026年5月8日(农历2026年3月22日),魏凤和案、李尚福案一审宣判:均被判死缓。
  魏凤和案、李尚福案一审宣判:均被判死缓。
  北京时间2026年5月8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6-05-07晚上19:00讯:魏凤和案、李尚福案一审宣判
  2026年5月7日,军事法院依法对中央军委原委员、原国务委员兼国防部长魏凤和受贿案进行了宣判,认定魏凤和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2026年5月7日,军事法院依法对中央军委原委员、原国务委员兼国防部长李尚福受贿、行贿案进行了宣判,认定李尚福犯受贿罪、行贿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来源:新华社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官网)
  北京时间2024年6月2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并通过中央军委《关于魏凤和问题审查结果和处理意见的报告》,决定给予魏凤和开除党籍处分,终止其党的二十大代表资格。
  魏凤和简历个人资料:
  魏凤和,男,汉族,1954年2月生,山东茌平人,1970年12月入伍,1972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国防大学合同战役指挥专业毕业,大学学历。曾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委员、国务院党组成员,国防部部长。
  魏凤和履历:
  1970-1974年第二炮兵五十四基地八一三团通信连战士、班长
  1974-1979年第二炮兵五十四基地八一三团发射一营一连排长(其间:1975-1977年国防科工委二十基地东五导弹训练班控制专业学习)
  1979-1984年第二炮兵五十四基地八一三团司令部作训股参谋(其间:1982-1984年第二炮兵学院中级军事指挥专业学习)
  1984-1986年第二炮兵五十四基地八一三支队司令部作训股股长
  1986-1988年第二炮兵五十四基地八一三旅司令部作训科科长
  1988-1990年第二炮兵五十四基地八一三旅副参谋长
  1990-1994年第二炮兵五十四基地八一三旅参谋长
  1994-1999年第二炮兵五十四基地八一三旅旅长(其间:1997-1999年国防大学师团职领导干部培训班合同战役指挥专业全日制本科学习)
  1999-2001年第二炮兵五十四基地副参谋长
  2001-2003年第二炮兵五十四基地参谋长(1999-2002年国防大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在职学习)
  2003-2004年第二炮兵五十三基地司令员
  2004-2006年第二炮兵副参谋长(其间:2006.03-2006.07国防大学战略指挥培训班学习)
  2006-2010年第二炮兵参谋长
  2010-2012年解放军副总参谋长
  2012-2012年第二炮兵司令员
  2012-2013年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第二炮兵司令员
  2013-2015年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第二炮兵司令员
  2015-2017年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火箭军司令员
  2017-2018年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
  2018-2022年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国务委员、国务院党组成员,国防部部长
  2022-202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国务委员、国务院党组成员,国防部部长
  魏凤和曾担任职务:
  中共第十七届中央候补委员,第十八届、十九届中央委员。第十八届一中全会任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第十二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任命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第十九届一中全会任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第十三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任命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
  (综合自百度百科)
  北京时间2024年9月13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4年9月13日公告:中央军委办公厅军人代表大会决定罢免李尚福的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4-06-27傍晚18:30讯:中央军委原委员、原国务委员兼国防部长李尚福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6月2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并通过中央军委《关于李尚福问题审查结果和处理意见的报告》,决定给予李尚福开除党籍处分,终止其党的二十大代表资格。
  根据军委纪委监委查办案件中发现的问题线索,经党中央研究决定,2023年8月31日,由军委纪委监委对李尚福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调查。
  现已查明,李尚福严重违反政治纪律,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对抗组织审查;严重违反组织纪律,违规为本人和他人谋取人事利益;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钱款,涉嫌受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送给他人钱款,涉嫌行贿罪。审查调查中还发现李尚福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李尚福身为党和军队高级领导干部,背弃初心使命、丧失党性原则,其行为辜负党中央、中央军委信任重托,严重污染军队装备领域政治生态和行业领域风气,给党的事业、国防和军队建设,以及高级领导干部形象造成极大损害,性质极其严重,影响极为恶劣,危害特别巨大。
  2024年6月27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并通过中央军委《关于李尚福问题审查结果和处理意见的报告》,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决定给予李尚福开除党籍处分,终止其党的二十大代表资格,将李尚福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军事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给予其开除党籍的处分,待召开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
  此前,中央军委已决定给予李尚福开除军籍处分,取消其陆军上将军衔。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官网)
  李尚福简历个人资料:
  李尚福,男,汉族,1958年2月生,江西兴国人,1974年5月参加工作,1982年8月入伍,1980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重庆大学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学位。曾任中央军委委员、国务委员兼国防部长。
  李尚福履历:
  研究生曾就读于重庆大学自动化学院。
  曾任中国人民解放军63790部队副司令员,西昌卫星发射中心主任、西昌卫星发射中心司令员,绕月探测工程发射场系统总指挥,嫦娥二号发射场区指挥部指挥长,中国人民解放军总装备部司令部参谋长等职务。
  2013年,任总装备部司令部参谋长。
  2014年年末,中国人民解放军总装备部副部长,跻身副大军区级。
  2016年2月,中国人民解放军战略支援部队副司令员兼参谋长。
  2017年9月,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部长。
  2022年10月,中共二十届中央委员,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
  2023年3月,中共二十届中央委员,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国务委员、国务院党组成员,国防部部长。
  2023年10月,中共二十届中央委员,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
  李尚福曾担任职务:
  中共十九大代表、中共二十大代表(2024年6月27日资格终止),中共第十九届、二十届中央委员,第二十届一中全会任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第十三届、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解放军和武警部队)。
  李尚福晋升之路:
  2006年,晋升为少将。
  2016年8月,晋升为中将军衔。
  2019年7月,晋升为上将军衔。
  (综合自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