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通报:摆拍“打网约车遭司机辱骂”者被罚
分类:重大事件 03-30
2026年3月29日(农历2026年2月11日),李某国摆拍“女子打一口价网约车遭司机辱骂”虚假视频被依法处罚。
成都警方:男子自导自演网约车纠纷骂乘客被罚。
北京时间2026年3月29日,四川省成都市公安局郫都区分局2026年3月27日发布警情通报:
近日,我局接群众举报,反映有人在网络平台发布“网约车驾驶员辱骂乘客”视频,引发社会关注。接报后,我局立即依法开展调查。
经查,违法行为人李某国(男,37岁,中江县人)为博取关注、吸引流量,自导自演虚构“网约车纠纷”场景,剪辑后以“网约车司机”身份发布于网络平台。该虚假视频经传播后,误导公众认知,扰乱公共秩序,并对网约车行业形象造成负面影响。
李某国的行为已构成故意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我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九条第一项之规定,已对其予以行政处罚,并依法关停其相关网络账号。
公安机关郑重提示:网络非法外之地,言行需守法遵德。对编造、散步虚假信息扰乱公共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查处。
成都市公安局郫都区分局
2026年3月27日
(四川网警)
成都警方:男子自导自演网约车纠纷骂乘客被罚。
北京时间2026年3月29日,四川省成都市公安局郫都区分局2026年3月27日发布警情通报:
近日,我局接群众举报,反映有人在网络平台发布“网约车驾驶员辱骂乘客”视频,引发社会关注。接报后,我局立即依法开展调查。
经查,违法行为人李某国(男,37岁,中江县人)为博取关注、吸引流量,自导自演虚构“网约车纠纷”场景,剪辑后以“网约车司机”身份发布于网络平台。该虚假视频经传播后,误导公众认知,扰乱公共秩序,并对网约车行业形象造成负面影响。
李某国的行为已构成故意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我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九条第一项之规定,已对其予以行政处罚,并依法关停其相关网络账号。
公安机关郑重提示:网络非法外之地,言行需守法遵德。对编造、散步虚假信息扰乱公共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查处。
成都市公安局郫都区分局
2026年3月27日
(四川网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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